意見反映
意見反映流程
(一)個案
個案或家屬若對於本機構在服務過程中有任何問題,可運用以下方式進行意見反映(圖一)
1.電話反映: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至下午13:00-17:30)致電本中心(05)264831。
2.當面反映:於A個管員(居服督導員)訪視時,提出申請問題,或親自至本院長照管理中心。
(二) A個管員(居服督導員)接到反映後,協助填寫意見反映記錄表,了解事由並處理。
(三)反映處理後應追蹤結果,如仍未改善,需再探討原因繼續處理並追蹤。
(四)統計分析反映事件發生原因,並規劃必要措施以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
(五)反映單位:
1.大林慈濟居家長照機構
2.雲林慈濟居家長照機構
3.嘉義市慈濟居家長照機構
4.臺南慈濟居家長照機構
圖一、A單位意見反映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