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體退件標準

 臨床病理科依臨床作業需求(足以影響檢驗報告數值或病人安全)訂定檢體退件標準以為檢體退件依據:

1.檢體溶血

2.血液凝固

3.容器錯誤

4.檢體量不符合規定

5.檢體遭受污染

6.檢體保存不當。

7.檢體與檢驗申請單不符

8.科內因素重新簽收。

9.檢驗項目重覆。

10.備血申請單與(或)檢體上double sign異常

11.報告delta check有異需重檢。

12.檢體標籤異常(貼歪、汙損、姓名ID不符)

13.檢驗單未註明採檢者與(或)採檢時間

14.標籤之簽收項目異常(多簽、漏簽)

15.已收件未採檢

16.測試項目

17.護囑取消

18.重新收件(簽收還原)

19.樣本完整性受到影響且有健康風險(需通知送檢與輸送單位及輸送人員)

      (1)此處所指為潛在高風險高傳染性病原菌檢體,如MTBC、HIV、新興高風險傳染病原體..等

20.檢驗醫囑錯誤

21.樣本完整性受到影響無健康風險

22.其他(退檢者說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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