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體退件標準
臨床病理科依臨床作業需求(足以影響檢驗報告數值或病人安全)訂定檢體退件標準以為檢體退件依據:
1.檢體溶血
2.血液凝固
3.容器錯誤
4.檢體量不符合規定
5.檢體遭受污染
6.檢體保存不當。
7.檢體與檢驗申請單不符
8.科內因素重新簽收。
9.檢驗項目重覆。
10.備血申請單與(或)檢體上double sign異常
11.報告delta check有異需重檢。
12.檢體標籤異常(貼歪、汙損、姓名ID不符)
13.檢驗單未註明採檢者與(或)採檢時間
14.標籤之簽收項目異常(多簽、漏簽)
15.已收件未採檢
16.測試項目
17.護囑取消
18.重新收件(簽收還原)
19.樣本完整性受到影響且有健康風險(需通知送檢與輸送單位及輸送人員)
(1)此處所指為潛在高風險高傳染性病原菌檢體,如MTBC、HIV、新興高風險傳染病原體..等
20.檢驗醫囑錯誤
21.樣本完整性受到影響無健康風險
22.其他(退檢者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