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決議】100年第二次研究倫理委員會會議重要決議-受試者同意書相關規則

有關受試者損害賠償部份,為保護受試者權益,本會再次重申立場:

主持人於受試者同意書上不得有「但本受試者同意書所載之可預期不良反應,不予補償」等相關字眼,請主持人遵守本會相關規定,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