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任務
受試者保護中心任務
1、提供充分資源、政策及作業程序來保障人體研究受試者之權益、安全與福祉。
2、監督人體研究保護計畫範圍中各相關部門人體研究作業程序之遵循。
3、以教育、輔導及監督各相關部門人員之作業,以促進人體研究之效能及卓越性。
4、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及追蹤督導。
5、推動教育訓練計畫,使本院執行或審查人體研究計畫之人員能善盡其保護受試者權益與安全之責任。
6、審查及處理人體研究案涉及機構之利益衝突。
7、受理合約與研究經費之審查文件。
8、提供參與人體研究之人員(包括研究計畫主持人及研究人員、員工、住院醫師、學生及受試者)明確之申訴及建議管道。
9、人體研究保護計畫諮議委員會之會務運作。
10、人體研究審查之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