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生物資料庫
慈濟人體生物資料庫為長期設置,持續累積檢體個案數,提高資料庫的豐富性與應用性,提供作為未來醫學研究相關的基礎,進一步研究了解疾病的致病因子與機轉。
大林慈濟醫院人體生物資料庫
行政管理
一、本生物資料庫的運作由各組人員分工合作合力完成,各組所負責的工作規劃如下表:
生物資料庫代表人 |
督導生物資料庫之成立與維護 |
生物醫學主管 |
督導維護生物資料庫之採集、保存、運用、銷毀之品質管理管理其他與生物資料庫之有關生物醫學事項 |
行政組 |
負責檢體資料建檔與登錄儲存檢體進行編碼及解碼參與者文件資料存放歸檔受理研究計畫申請檢體使用之行政審核相關行政作業與檢體使用之審核、監督 |
檢體處理組 |
負責檢體之處理與保存檢體簽收與儲存檢體出庫 |
資訊組 |
電腦系統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管理資訊系統存取控制管理資訊系統購置發展及維護安全管理資訊安全事件發生之通報資料庫搜尋&定期統計報表 |
二、各組的負責人員如下表:
職稱 |
姓名 |
代理人 |
代表人 |
賴寧生 |
無 |
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陳祖裕 |
無 |
倫理委員會執行秘書 |
顏貴珍 |
無 |
資訊主管 |
蔣志雄 |
黃智瑋 |
生物醫學主管 |
呂明錡 |
無 |
行政組組員 |
黃獻龍 |
賴金英 |
檢體處理組技術員 |
許瑞美 |
劉玟君 |
資訊組資訊人員1 |
黃智瑋 |
簡正佳 |
資訊組資訊人員2 |
簡正佳 |
黃智瑋 |
三、作業窗口及聯絡人
1、行政、文件收件、檢體使用申請:
黃獻龍 博士 TEL:05-2648000 #3214
2、檢體收件、儲存、管理:
許瑞美 小姐 TEL:05-2648000 #3208
組織架構
本院人體生物資料庫隸屬於研究部,組織架構如下圖所示。
資料庫下設立生物醫學組與資訊組,各設主管一人,生物醫學組下設檢體組,資訊部門下設行政組與資訊組,各組設有組員數名以完成生物資料庫之業務。另設立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置有十一名委員,以監督本院人體生物資料庫的運作。
慈濟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
一、成立目的:
為保障慈濟人體生物資料庫參與者之權益,並審查及監督人體生物資料庫之管理與運作,特依「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設置慈濟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
二:成員:
本會委員共有十一人,二分之一以上為法律專家、社會工作人員、資通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三分之二以上為非機構內之人員。
委員名單如下:
序號 |
委員 |
服務單位、職稱 |
身分別 |
1 |
陳祖裕 |
大林慈濟醫院/院長室顧問 |
醫學研究人員 |
2 |
李宜恭 |
大林慈濟醫院/急診部主任 |
醫學研究人員 |
3 |
林真福 |
大林慈濟醫院/麻醉科主任 |
醫學研究人員 |
4 |
馮清榮 |
花蓮慈濟醫院/研究部副主任 |
醫學研究人員 |
5 |
陳永恩 |
中正大學/教授 |
醫學研究人員 |
6 |
姜讚裕 |
佑承律師事務所/律師 |
法律專家 |
7 |
潘麗如 |
家管 |
法律專家 |
8 |
曾育裕 |
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兼主任 |
法律專家 |
9 |
曾孆瑾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耶底底亞家庭關懷協會/秘書長 |
社會公正人士 |
10 |
林怡嘉 |
台中慈濟醫院/社會服務室主任 |
社會工作人員 |
11 |
洪珊菁 |
嘉義基督教醫院/管理師 |
資通安全人員 |
三、職責:對下列事項提供諮詢、建議、審查或監督
1、本生物資料庫之管理政策與研究倫理政策。
2、本生物資料庫之制度與規章。
3、本生物資料庫生物檢體、資料、資訊之運用
4、維護參與者權益
5、確認本生物資料庫之運作切實符合「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之規定。
四、會期:
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
五、規章:「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大林慈濟醫院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與作業」
花蓮慈濟醫院人體生物資料庫大林分庫
行政管理
一、本生物資料庫的運作由各組人員分工合作合力完成,各組所負責的工作規劃如下表:
生物資料庫代表人 |
督導生物資料庫之成立與維護 |
生物醫學主管 |
督導維護生物資料庫之採集、保存、運用、銷毀之品質管理管理其他與生物資料庫之有關生物醫學事項 |
行政組 |
負責檢體資料建檔與登錄儲存檢體進行編碼及解碼參與者文件資料存放歸檔受理研究計畫申請檢體使用之行政審核相關行政作業與檢體使用之審核、監督 |
檢體處理組 |
負責檢體之處理與保存檢體簽收與儲存檢體出庫 |
資訊組 |
電腦系統安全管理網路安全管理資訊系統存取控制管理資訊系統購置發展及維護安全管理資訊安全事件發生之通報資料庫搜尋&定期統計報表 |
二、各組的負責人員如下表:
職稱 |
姓名 |
代理人 |
代表人 |
黃志揚 |
無 |
倫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馮清榮 |
無 |
倫理委員會幹事 |
董玟慧 |
無 |
花蓮總庫生物醫學主管 |
陳美芳 |
無 |
花蓮總庫行政組組員 |
廖月鳳 |
陳美芳 |
花蓮總庫檢體處理組技術員 |
李明峰 |
鄧育賢 |
資訊主管 |
李建泰 |
陳品守(花蓮)、黃智瑋(大林) |
花蓮總庫資訊組資訊人員1 |
陳品守 |
賴世恩 |
花蓮總庫資訊組資訊人員2 |
賴世恩 |
陳品守 |
大林分庫生物醫學主管 |
呂明錡 |
無 |
大林分庫行政組組員 |
黃獻龍 |
賴金英 |
大林分庫檢體處理組技術員 |
許瑞美 |
劉玟君 |
大林分庫資訊組資訊人員1 |
黃智瑋 |
簡正佳 |
大林分庫資訊組資訊人員2 |
簡正佳 |
黃智瑋 |
三、作業窗口及聯絡人
1、行政、文件收件、檢體使用申請:
花蓮總庫:陳美芳 博士 TEL:03-8561825 #16613
大林分庫:黃獻龍 博士 TEL:05-2648000 #3214
2、檢體收件、儲存、管理:
花蓮總庫:李明峰 先生 TEL:03-8561825 #15735
大林分庫:許瑞美 小姐 TEL:05-2648000 #3208
組織架構
本院人體生物資料庫隸屬於研究部,由花蓮總庫和大林分庫組成,組織架構如下圖所示。
總庫與分庫下分別設立生物醫學部門與檢體處理組,但共用資訊部門,生物醫學與資訊部門設主管一人,生物醫學部門下設行政組,資訊部門下設資訊組,各組設有組員數名以完成生物資料庫之業務。另設立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置有十二名委員,以監督本院人體生物資料庫的運作。
慈濟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
一、成立目的:
為保障慈濟人體生物資料庫參與者之權益,並審查及監督人體生物資料庫之管理與運作,特依「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設置慈濟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
二:成員:
本會委員共有十二人,二分之一以上為法律專家、社會工作人員、資通安全管理人員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三分之二以上為非機構內之人員,單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
委員名單如下:
序號 |
委員 |
服務單位、職稱 |
身分別 |
1 |
馮清榮 |
花蓮慈濟醫院研究部副主任 |
醫學研究人員 |
2 |
劉鴻文 |
花蓮慈濟醫院職業醫學科主任 |
醫學研究人員 |
3 |
陳怡珊 |
花蓮慈濟醫院藥劑部臨床藥學科主任 |
醫學研究人員 |
4 |
余芝嘉 |
大林慈濟醫院研究部助理研究員 |
醫學研究人員 |
5 |
李政偉 |
慈濟大學生命科學系主任 |
醫學研究人員 |
6 |
林武順 |
林武順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律師 |
法律專家 |
7 |
宋健弘 |
佛教慈濟慈善基金會法務處高級專員 |
法律專家 |
8 |
曾慶方 |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人文傳播室高級專員 |
社會工作人員 |
9 |
何叔孋 |
何叔孋公證人事務所負責人/公證人 |
社會公正人士 |
10 |
蘇矢立 |
彰化基督教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行政中心主任
|
醫學研究人員 |
11 |
蕭心怡 |
慈濟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
社會公正人士 |
12 |
蔡俊榮 |
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資訊室副主任 |
資通安全管理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