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癌末病患的痛苦,國內在20多年前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讓病患自行決定臨終醫療,不過,像是車禍昏迷、永久性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病患,都沒有被考量醫療自主權,直到2019年1月6日實施的「病主法」,才把醫療自主保障權利擴及其他重症病患族群。而簽署人當中,不只病患,也有健康民眾,其中很多是醫護人員,他們在搶救生命過程中體會人生無常,不想留給自己和家人來不及說的遺憾。
2019年初,病主法正式上路不久,大林慈院醫護人員齊聚,宣導預立醫療。
大林慈院安寧緩和醫療科主任 孔睦寰:「(2019年)那年的生日,自己就簽署了預立醫療決定(書),當做是那年給自己的生日禮物。」
我的醫療我自主,尤其嘉義偏鄉的病苦長輩多。
大林慈院副院長 林名男:「這4年多來,我們每年我們所簽署的自主醫療決定書,大概都占我們整個嘉義縣(簽署人數)的一半以上。」
很多病患的痛苦延續,來自家屬的無法放手。
大林慈院安寧緩和醫療科主任 孔睦寰:「(末期)病人他沒有辦法表達自己的(臨終醫療)想法,所以會有一段(插管醫療)的時間,真的比較辛苦。」
「病人自主權利法」有別於「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不再受限於末期病患,適用範圍擴大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和政府公告的5類重症患者,並且針對維持生命的醫療方式,提供更明確的選擇。
41歲的陳醫師,在加護病房和死神拔河10年,如今他是預立醫療的簽署者。
大林慈院胸腔內科醫師 陳易宏:「我或者我妻子都會想說,我們只有生一個兒子,如果是說在(發生意外),要他去背負這種決定,要不要繼續讓自己的父母親繼續接受維生醫療,這樣子的決定,我覺得是有一點殘忍。」
預立醫囑,以身作則,林副院長和太太倆雙雙簽下。
大林慈院副院長 林名男:「我們的兒子跟女兒,就會做我們的(預立醫療)見證人。」
太太褚秋華,是成大醫院斗六分院的社工師。
林名男的太太 褚秋華:「當時我們成大醫院其實(意願)其實很不高,因為沒有醫師願意做(預立醫療),我就主動去跟(成大醫院)院長說,像大林慈濟醫院,已經都整個(預立醫療)診間都設計好了,而且全團隊的人都投入。我就是爭取了一筆錢,把(成大)醫院整個(預立醫療)諮商室建造起來。(民眾)有時候來的時候還滿嚴肅的,我覺得這是一個快樂門診,每次(預立醫療諮商)談完之後,大家其實是非常高興的。」
真正的愛,也許不是強留病塌,而是放手祝福。
張澤人 楊俊亭 廖學信 嘉義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