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安全
藥害救濟前十大藥品
根據統計,藥害救濟前十名藥品包括:降尿酸藥allopurinol;抗癲癇藥phenytoin、carbamazepine、lamotrigine;抗感染藥品cefazolin、co-trimoxazole(含抗結核藥);以及NSAID類消炎止痛藥diclofenac、mefenamic acid、ibuprofen等。最常見的不良反應以皮膚疾患最多,包括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SJS)、毒性表皮溶解症(TEN)等,約佔所有藥害救濟給付案例之65%。
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在審議申請案時曾發現,部分受害人在出現喉嚨痛、發燒、口腔潰瘍、皮疹、眼睛紅癢等藥害早期症狀時,因症狀輕微且類似感冒,在醫療人員警覺度不夠且病人未告知用藥史的情況下,常被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或一般過敏,往往需輾轉就醫才能得到適當處置,可能因此延誤治療時機,導致不良反應惡化。食藥署也曾多次發函提醒醫療人員及院所,除加強藥袋標示外,也要對病人出現藥物不良反應症狀時有所警覺。
藥害救濟基金會說明,藥品使用的目的是為了治療疾病,在正當使用下,發生嚴重藥害的機率甚低,因此正在服用前述藥品治療疾病的民眾毋須過於恐慌或擅自停藥,如有疑慮可與醫療人員討論。基金會也提醒用藥民眾,應注意服藥後身體反應,用藥期間若出現喉嚨痛、口腔或黏膜潰爛、皮疹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停藥就醫,並告知醫師用藥情形。
基金會也呼籲醫療人員提高警覺,若遇病人出現疑似皮膚不良反應之症狀,應瞭解病人是否服用可能造成嚴重過敏反應的藥品,及早給予適當處置。若病人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發生難以預期的嚴重藥害時,請立即向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通報,並輔導病人向藥害救濟基金會申請藥害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