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公告
「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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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說明:
因應衛生福利部「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係由醫院依病房特性及病人疾病嚴重程度之照護需求,安排適當護理及照顧輔助人員共同照護,使病人於住院期間,家屬可以不用全時在醫院陪病照顧或另外自聘照顧服務員(看護),病人也能獲得連續性及完整性的照護,提升住院照護品質與安全,同時改善家屬住院照顧及經濟負擔,推動「家屬探病不陪病」之醫療新文化。
本院通過衛生福利部114年「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自114/01/01至114/12/31止。
二、服務內容:
本計劃係提供病人因疾病住院期間伴隨之必要住院照顧服務務如:協助維持個人衛生、排泄清潔照護、翻身舒適擺位,及在護理人員指導下協助餵食、鼻胃管灌食與相關照顧輔助工作等,由醫院協助安排照顧輔助人員,提供24小時住院照顧服務(非一對一照顧服務)。
三、收費基準:
- 經醫療團隊評估接受住院整合照顧服務,依實際服務日數收取每日1,050元之整合照顧服務費,提供全日24小時照顧服務。
- 出院當日超過中午12點離院,依實際服務時數算計算收費:每小時44元。
- 照護費用於出院時一併繳納、收據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