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石膏後注意事項

上石膏後注意事項

一、上石膏目的:
1. 骨折癒合過程中,可提供支持、及斷骨復位後的保護作用。
2. 在手術後復原期間,可幫助固定患肢,預防或矯正畸形
3. 肌腱及韌帶扭傷後固定作用。

二、剛打上石膏時:
1. 如有溫熱感為正常現象。
2. 應以室溫自然風乾,至少每隔2小時翻身一次,以減少局部壓迫。
3. 石膏上下不可覆蓋毛毯或衣物,以免影響空氣之循環。
4. 移動石膏時,不可以手指按壓石膏,應以手掌支托,以免石膏變形。
5. 以枕頭支撐石膏,使肢體高於心臟,以增加靜脈回流,減輕末稍之腫脹。
6. 定時活動身體其他部位及石膏固定肢體之上下關節,以增加血液循環。
7.石膏完全乾燥約須24~72小時,樹脂石膏則可於當日完全乾燥。

三、石膏已乾時:
1. 保持石膏之清潔乾燥,洗澡及淋浴時,以塑膠袋保護石膏,防弄濕。
2. 繼續活動石膏上下關節及作固定部位之肌肉等長收縮運動(肌肉緊縮放鬆動作)。
3. 須注意行動及上床、下床之安全。

四、建議:
1. 經常抬高患肢,活動腳趾及手指或依照醫師指示活動以減少腫脹及關節僵硬
2. 禁止使用物品深入石膏模型內抓癢
3. 禁止塞入任何物品。
4. 避免石膏模型撞擊或自行修剪石膏模型

五、何時需返急診?
1. 腫脹增加,石膏模型內的皮膚感覺到壓迫或疼痛時
2. 持續性刺痛或燒灼感
3. 感覺石膏太緊時。
4. 石膏的邊緣有惡臭味
5. 滲液自石膏流出(如流膿、出血等)
6. 石膏模型太鬆,破裂或破損
7. 患肢感覺麻木異常、蒼白、發紫、不能活動或遠端肢體無脈搏時。

本急診使用半石膏固定,請勿自行卸下並務必於骨科門診後續追蹤。
祝您早日康復

佛教大林慈濟醫院急診部
急診諮詢專線:05-2648000轉5836或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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