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傷口縫合後注意事項

外科傷口縫合後注意事項

一、受傷後8-12小時組織會繼續腫脹,請抬高受傷區域並合併冰敷(每次不超過20分鐘)。
二、保持傷口敷料清潔乾燥,傷口不可碰到水,傷口清洗請用生理食鹽水。勿用優點消毒傷口,以減少疤痕之色素沉澱。(如淋浴時請在受傷肢體使用塑膠袋覆蓋保護)
三、如裂傷在關節處,應避免關節過度活動,以防牽扯縫線。
四、當傷口出現感染徵候如發紅、腫脹、疼痛、有分泌物、發燒時應返院檢查,特別是本身有糖尿病的病人。
五、應按時依處方服用藥物,切勿任意使用其他藥膏。
六、複雜的傷口請於三日內門診追蹤,檢視傷口。
七、拆線時間:由門診醫師視傷口癒合狀況決定。

何時需返急診?
1. 傷口處有持續疼痛
2. 突發劇烈疼痛
3. 手指或足趾出現麻木或刺痛
4. 發燒或寒顫
5. 流血不止
6. 患處迅速腫脹
7. 傷口周圍持續發紅、腫脹、發熱
8. 傷口有持續滲液或有膿流出
9. 敷料出現異味
10. 縫線斷裂致傷口裂開

祝您早日康復

佛教大林慈濟醫院急診部
急診諮詢專線:05-2648000轉5836或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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