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院誌
大林慈院 預立醫療決定書 院長率先簽署【人醫心傳第184期 - 慈濟醫療誌】
三月二十六日
在人生最後一程,何不送給自己和家人一份珍貴的禮物?〈病人自主權利法〉於二○一九年一月正式上路,嘉義大林慈濟醫院為此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提供一個兼具溫馨、隱私且便利的獨立空間,讓簽署意願人和親朋好友能在舒適、安心的環境中,一邊喝著咖啡、熱茶,一邊好好與醫療團隊、家人討論自己的終生大事。院長賴寧生帶頭響應,偕同太太一起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號召同仁、民眾響應預約簽署。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大林慈院賴寧生院長與太太一起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並邀請民眾善加運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服務。
安寧緩和醫療科主任孔睦寰醫師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精神,在於病人對醫療抉擇的主動參與以及權利認知,有了法律制定後,在生命最後一段路,可保障避免不必要的醫療處置,照護品質符合自己的期待外,也能減輕家屬的心理負擔。
孔睦寰回想過去的臨床經驗,遇到許多無意識的插管或臥床病人,在意識清楚時尚未表明意願,家屬不知道病人的想法,以至於親屬間難以決定,醫療團隊也面臨考驗,如今有了〈病人自主權利法〉,家屬、醫療團隊有了明確依據。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緩和醫療團隊,成員包括醫師、護理師、臨床心理師、社工師來參與諮詢過程。孔睦寰指出,不同於以往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適用範圍有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等五大類,並且針對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有提供更明確的選擇。
賴寧生院長有感而發表示,人來到世上必非偶然,生活上的許多際遇應視為不尋常,才會懂得珍惜、把握每個當下!但當到了人生最後,要懷抱平常心。所以,他決定和太太盡早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不要到了那一天還帶給孩子、家人負擔。
六十二歲的蕭女士,將近三十年前罹患「愛迪生氏病」,是一種原發性腎上腺功能不足的免疫疾病,需長期服用類固醇。然而,藥物引起的糖尿病併發症,使得她十多年前開始注射胰島素,目前固定就醫回診。
蕭女士說,早在二十六前,她就簽了器官捐贈同意書,接著又簽大體捐贈同意書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由於當醫院志工的緣故,聽到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介紹,她便主動向社工師聯絡和預約門診。蕭女士表達出,到院做志工看到許多病人插管,看了很不捨,希望自己將來不要那麼痛苦,也不願連累孩子和浪費醫療資源,因此,與小兒子一起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
孔睦寰醫師指出,不管是病人自主權利法或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兩者是相輔相成,最終都是希望病人的生活品質、醫療照護能朝更好的目標。(文、攝影/謝明芳)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上,安寧緩和醫療科主任孔睦寰醫師( 右一 ) 偕團隊齊為蕭女士與家屬解說服務。
蕭女士與小兒子一同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攝影/于劍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