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後照護須知

一、傷口照顧 :
1、手術後患肢會用彈繃包紮,以減少出血及腫脹。
2、傷口可能會留一引流管,注意勿折到、壓到或扯到。
3、在您覺得傷口疼痛無法忍受之前,請告知護士,必要時可給您止痛劑。但絕不要冰敷患肢。
4、通常失去的殘肢仍會覺疼痛及感覺較敏感,這種情形會持續一段時間,但會漸漸消失。

二、運動:
下肢截肢者:
1、關節全範圍運動:每天4回,每回5分鐘手術後第一天即可做。
2、俯臥:每日4~6回,每回30分鐘。
3、內轉運動:
(1)每天4回,每回10次術後第二天起即可做。
(2)下壓運動:每天4回,每回10次術後第五天起即可做。
(3)上肢增強運動(如舉砂袋、抬臀運動):每天4回,每回10次。

三、患肢照顧
1、每天至少2次以鏡子檢查患肢每個部份,是否有發紅、水泡、破皮情形。
2、絕勿在患肢上貼膠布,以防撕掉時傷害到皮膚。
3、當您拆線後才可採盆浴或淋浴洗澡。
4、每日需用中性肥皂清洗患肢,並用大量清水沖淨、拭乾。潮濕及殘餘的肥皂會刺激皮膚。
5、絕不要擦任何東西在皮膚上。酒精類會使皮膚乾燥、龜裂。油脂及乳液會使皮膚過於柔軟,無法使用義肢。
6、下肢截肢者需續使用拐杖或輔助器行走至醫師同意不必使用為止。
7、清洗彈性繃帶:以溫肥皂水泡後輕揉、勿擰,放平面晾乾,絕不可懸掛晾乾。

四、注意事項
下肢截肢者為避免關節攣縮、外展,造成復健的困難,以下事項請配合:
1、患肢下絕不可墊枕頭,也不能將枕頭夾在兩腿間。
2、絕不要將殘肢架在健腿上(翹二郎腿)。
3、仰臥時,殘肢需確定平放在床上。
4、避免連續坐超過一小時以上。
5、使用拐杖時,不可將殘肢跨在拐杖把手上。
6、床墊需夠堅硬,防止凹陷。
7、上肢截肢者無特殊姿位限制。

五、返診情況:有以下發炎情形之一應返院門診:
1、手術傷口疼痛加劇。
2、傷口附近有極度觸痛。
3、殘肢水腫加重。
4、傷口發紅或變黑。
5、傷口有膿性分泌物。
6、跌倒或撞擊使殘肢再度受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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