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準)
第一梯次:112年2月7日-3月31日
第二梯次:112年8月28日-10月2日
(收件日期截止後才進行資料審核)
二、服務對象:(符合一項即可)
1.父母一方或本人罹患血液重大疾病。
2.父母一方或本人有進行自體或異體幹細胞移植
三、申請條件:
1.111學年度成績總平均達60分以上者為優先考量。
2.正在治療中或具低收/中低收、清寒證明。
四、申請方式:
1.親自送至中華骨髓移植關懷協會。
2.郵寄至協助(112201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社團法人中華骨髓移植關懷協助收)
申請表下載:
http://tbmtsa.org/form.html